一、2017年中小学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200人
岳云中学840人(特长生50人); 衡山二中720人(特长生70人);
衡山四中420人(特长生30人); 星源学校220人(特长生20人)。
2.县直、民办初中计划招生2350人
实验中学800人;衡山四中350人;星源学校900人;迪星学校300人。
3.民办小学计划招生420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公历2017年12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方可入学,否则不能注册)。
星源学校240人;博雅艺校90人;迪星90人。
4.公办普通高中继续取消择校生计划。
二、中考考试时间:6月15日—17日
三、中考科目及收费:初三11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艺术、体育、物理和化学实验考查),收费110元,初二4科(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生物考查),收费40元。
四、初三毕业生中考总成绩为108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各100分,体育50分、艺术60分、信息技术10分)。
五、中考考生志愿填报
全县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统一安排在6月17日英语科考试前7:50-8:00进行,志愿由学生根据填表说明自主填写。
志愿共为三批。第一批是岳云中学和星源学校志愿,岳云中学志愿所有学生均可填报,星源学校志愿有意愿到民办高中就读的学生方可填报;第二批是衡山二中和衡山四中学校志愿;第三批是职业中专和科技中专志愿。所有初中毕业生依据个人意愿在二、三批志愿中分别选择其中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另一所学校作为第二志愿进行填报,志愿一经填报,任何人不得更改(南岳文定学校衡山籍初中毕业生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按同样要求组织学生填报志愿)。
六、初中毕业生录取
初中毕业生录取严格按计划、按志愿、中考成绩予以录取,录取程序是:
第一步:按学生志愿录取岳云中学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提前招收的初中毕业生120名和市教育局批准的“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班”初中毕业生50名(如果符合条件的学生不满50人,则将计划调剂到县内文化生计划录取);按政策录取岳云中学、衡山二中、衡山四中40%计划到校学生;录取各校特长生。
第二步:按学生志愿、按计划、按成绩录取志愿一批学生。
第三步:按学生志愿、按计划、按成绩录志愿二批学生
第四步:录取中职学校新生,职业中专1000人,科技中专500人。
七、优惠加分
1、烈士子女加10分录取。
2、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5分录取。
3、少数民族及侨属子女加5分录取。
4、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家庭子女加5分录取。
5、为推进教育均衡,凡具有乡镇中学初二、初三两年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经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文化成绩可降30分录取(县实验中学、衡山四中、星源学校、迪星学校、文定学校衡山籍初中毕业生除外)。
以上优惠项目1-4项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优惠加分。
八、强化学籍管理。
根据省市学籍管理办法,从2017年开始普通高中学生在同一招生区域严禁中途转学,严禁学校以借读名义接收未经统一审批录取的学生,严禁以特长生身份录取的学生进校就读生转为普通文化生,严禁招生学校外挂学籍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任何学校不得以借读、转学名义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按规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九、为控制城区学校大班额,县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城西完小招收新生根据各自学位情况,按下列顺序、条件依次招生,额满为止。顺序一:学校服务区内有户籍或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及部队的正式工作人员子女提供①监护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工作人员工作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顺序二:学校服务区内有房子(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提供①监护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房产证;顺序三:经商人员子女提供①监护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工商税务证明(经商注册一年以上);顺序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①监护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劳动部门认可的务工合同、④社保卡(入社保一年以上)。上述学校学位招满后,如还有学生需要就读,由家长按上述相关条件到城区周边有学位的学校(清凉学校、交通学校、金龙完小、观湘学校、九龙学校)联系就读或回原籍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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